第一章绪论
1.1问题提出
教师对社会人才的培养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提高教师质量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曾指出:"我们无论怎样强调教学质量亦即教师质量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各国政府应努力重新确认教育师资的重要性并提高他们的资格"',提高教师质量是所有国家应优先考虑的问题。教师质量与教师教育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提高了,教师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一直以来,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是我国教师教育的主力军。近几十年,我国教师教育的发展,逐渐从注重教师数量的增长转向注重教师教育质量的提高。1999年,我国颁布了《关于深化教fr改革全而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鼓励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院校参与教师培养,推进教师教存大学化。在教师教育大学化的过程中,许多师范院校纷纷重组、升格,一些综合性大学也建立起教育学院。
随着教师教育体系逐渐开放,各高校开发新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已有教师教育课程的积极性逐渐提高,教师培养也呈现多样化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各高校教师培养水平参若不齐,教师教l^H果程质量差异大,毕业生的素质不平衡等问题。为此,研究者们提出了不少改革建议,如"在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中,政府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监管,制定相关标准并对教师培养过程实施检査和监督"2;"规范教师教育的专业训练是教师教有专业化,教师质量提高的重要条件"3;"应当加大教师教育规范的力度,制定一系列教师教m果程方面的标准或相应的纲领性文件"4等等。教师教育课程是教师培养H标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教师培养的质量规格。规范不同院校教师教TT课程,从整体h提1?教师培养质量,已成为我国教师教育大学化亟需解决的问题。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目的
1、探明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发展历程,阐释鉴定各发展阶段所依据的标准和程序,从而形成总体性认识。
2、分析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发展的特点,探讨其科学之处和有待完善之处,阐明其对教师专业化的意义。通过总结,为我国建立相应的教师教育课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提供借鉴。
1.2. 2研究意义
1. 2. 2. 1理论意义
近些年来,我H学者对教师教宵课程鉴定的理论研究逐渐增多。研究多关注发达家的成功经验,视野不断开阔,层次逐渐分明,挖掘的内容也越来越深刻。本研究将延续向发达家借鉴学习的道路,深入研究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主要经验,阐释其对教师专业化的意义,增进对教师专业化的理解。
第二章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10
2.1澳大利亚州级教师教育课程鉴定产生.......................10
2.2澳大利亚州级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产生和发展..............12
2.3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提出.......................18
第二章澳人利亚教师教育课鉴定的现状............................21
3.1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实施机构的.....................22
3.2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标准和原则................25
3.3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实施程序................27
3.4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课鉴定的实施现状.......................35
第四章澳大利亚教师教育I果程鉴定的分析....................36
4.1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肓课鉴定发展的特点......................37
4.2澳大利亚全国教师教育鉴定对教师专业化的意义............40
第五章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对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启示
5.1结论
通过梳理和分析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起歩早,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南澳大利亚州是澳大利亚最早丌启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地区,1972年其在州教育法中明确了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必要性。很快,澳大利亚其他各州和领地也相继发展了教师教育课程州级鉴定,其中以昆士兰州和维多利亚州最为完善。鉴于州级鉴定取得的成就,90年代澳大利亚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的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现己建立了实施全国性鉴定的专业机构,制定了相关的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逐歩推行全国统一鉴定。澳人利亚教师教育课程鉴定迅速由州级向全国统一推进,与其取得的成效是分不的。鉴定不仅推动了澳大利亚教师培养质量和教师专业标准的提高,使得教师教—存在大学中的专业地位得到越来越多的承认,还促进了教师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第二,澳大利亚教师教课程鉴定的实施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权威性和较强的专业自主性。不管是在州级鉴定时期,还是在实施全国统一鉴定的时期,鉴定的实施机构均得到政府的授权,其法定地位得到相关教育法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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